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实习生 费雨欣 梅雨婷
为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武汉发布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
通告明确,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禁止在武汉市建成区内使用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Ⅲ类排气烟度限值标准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024年5月1日起,禁止在四环线以内区域使用国一排放阶段及编码登记为X阶段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024年12月1日起,禁止在四环线以内区域使用国一、国二排放阶段及编码登记为X阶段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