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重装”)、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亚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亚通重装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招行烟台分行”)的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实际为亚通重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39.99万元;公司为烟台亚通在招行烟台分行的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实际为烟台亚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115.9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2月4日公司与招行烟台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为亚通重装对招行烟台分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贷款本金余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烟台亚通对招行烟台分行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贷款本金余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9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23-010号、2023-015号和2023-024号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569038345D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焦召明